
本集讨论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背景及其对中华民族法律概念的影响。
2026年中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通过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7月1日起正式生效执行,引发新一波国际人权组织以及美欧国家的批评。近年来,中国政府因为在新疆和西藏等地强力推行同化政策而一直遭到国际社会诟病。为何要在此时推出这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台湾国防部下属智库国防安全研究院副研究员侍建宇先生关注中国的民族政策数十年。他接受本台电话时,介绍了他的观察与分析。在他看来,这项以民族团结为名的法案更重要的内容是将中华民族这个学术概念变成法律概念,更是一部关于如何塑造一个“中华民族”的法律,并在“中华民族”这个概念框架下,将原本在中国国境内针对少数民族的统战逻辑,向海外延伸,塑造中华民族认同感。他认为北京当局针对少数民族的政策也会越来越多地从公领域,向私领域延伸。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更是如何塑造中华民族法 法广 :中共推出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今年三月两会期间获得通过,7月1号开始生效执行。首先,中国政府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推出一项民族团结促进法? 侍建宇 :我们需要先说一点背景。其实这个法的名字很长,叫《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民族团结议题讨论几十年了,那换句话讲,就是民族团结一定有问题,所以要一直讨论,好像不是那么团结。这跟中共对各个民族的承诺有关系。但我想,“中华民族”这个概念,是这个《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要做凸出的主要概念,因为,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不提及“中华民族”这个概念。 “中华民族”一词在100年前可能从孙文到后来的蒋介石、毛泽东通通都曾提到。可是那只是个人的陈述跟表达,并没有入宪。入宪是2018年的事。换句话说,是习近平上任五年之后才入宪。而且,也不是写入宪法的本文,而是写入宪法的前言部分。这个时候,“中华民族”才变成是一个法律概念,一个宪法的概念。而2018年,事实上新疆已经开始推行“再教育营”的政策。这是背景。从这个角度来讲,2026年以“民族团结”为名推出这项法案,其实是如何塑造一个“中华民族”的法律,把一个学术概念变成一个政治理想,变成是真正的法律概念。 当然,中国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也讲得很清楚,就是要固化“中华民族”概念。习近平认为他已经做到一定的程度了,已经有一些成绩了,而这个成绩必须被保持下来,不要再逆转,不要再倒退。这是习近平念兹在兹的问题。 当然,他不仅仅想要固化,同时还想要有一些展望。而展望的部分当然就被海外的华人甚至包括台湾以及其他不同国家的人诟病,认为违反人权,违反联合国宪章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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