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次尬聊:考績法送立院審議,任用法和留職停薪辦法修正啟動

#第191次尬聊:考績法送立院審議,任用法和留職停薪辦法修正啟動

From HOHOHO公務人事尬聊 by 何昀峯

May 17, 2026 · 47 min · Season 5 · Episode 30

About this episode

本集討論了公務人員考績法、任用法和留職停薪辦法的修正及其影響。

本集QA從30分後開始。 大改款的公務人員考績法在考試院全院審查之後,函送立法院,以風向來看通過機率不低,但無論通過時間點為何,應該不影響今年的考生備考答題。新修法問的是方向與效益,現有法規還是要熟悉才能比較。 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草案(屬於意見徵詢階段)的打擊面頗大: 一、配合考試院修正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機關主任秘書之職務列等表,為期立法經濟,增訂職務列等表取得優先組織法律適用之依據。(修正條文第六條) 二、為即時補充人力缺口,明定各機關職缺除申請分發考試及格人員外,得自行遴用具任用資格之合格人員。(修正條文第十條) 三、刪除晉升簡任官等應經升官等訓練之規定,並提昇經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人員所能取得之職等任用資格上限,俾利人力運用。(修正條文第十七條) 四、放寬公務人員於限制轉調期間得調任至受轉調機關限制範圍以外其他機關之適用事由,以兼顧公務人員職涯發展與家庭照顧之彈性。(修正條文第二十二條) 第二三四點會是一個趨勢重點,與增加機關用人彈性、人力發展運用效益和職家平衡有關。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的修正(當然也是意見徵詢階段),是一個漸進調適的結果: 一、調整照護重大傷病親屬留職停薪之申請規範,並區分為機關不得拒絕及得依權責准駁情形,將現行申請照護重大傷病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配偶或子女及本次新增具特定情事之孫子女,其重大傷病屬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定重大傷病範圍者,增列為機關不得拒絕情事;至上開照護對象非屬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定重大傷病範圍者及本次新增 照護具特定情事之兄弟姊妹事由,則由機關依權責准駁。(修正條文第五條) 二、增訂各項留職停薪事由按日申請累計上限與應提前申請之期限,以及照護具特定情事之重大傷病兄弟姊妹留職停薪事由,明定其最長申請期限為一年。(修正條文第六條)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People in this episode

Host: 何昀峯

Topics covered

  • 公務人員考績法
  • 任用法
  • 留職停薪辦法
  • 立法院審議
  • 人力資源管理

Keywords

  • 考績法
  • 任用法
  • 留職停薪
  • 立法院
  • 公務人員

Mentioned in this episode

Organizations: 考試院, 立法院, 公務人員考績法, 公務人員任用法,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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