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05月26日 生活法律與法庭 節目

115年05月26日 生活法律與法庭 節目

From YOYO Live Show 生活法律與法庭 by YOYO Live Show 生活法律與法庭

May 26, 2026 · 30 min

About this episode

本集節目深入探討書記官在司法流程中的重要角色及其日常工作。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 劉宇倢檢察官 節目內容: 主題:聊聊書記官!你以為在等,其實有人在撐:揭開書記官的真實日常從一通電話到一紙文書,解析司法流程背後最關鍵卻最被誤解的角色! 你有沒有曾經打電話到地檢署卻沒人接?或者查到案件結果了,卻遲遲沒收到通知?甚至心裡想:「司法是不是效率很差?」但今天,我們要帶大家換一個角度來看,在每一件案件背後,其實都有一群人默默撐著整個流程運作,他們不是站在檯面上的主角,卻是讓司法能順利運轉的關鍵人物。今天帶我們深入了解「書記官」這個常被誤解、卻極其重要的角色。從民眾最常遇到的疑問,到實務運作的真相,讓我們一起看懂—司法,其實比你想像中更忙、更細緻,也更需要理解與支持。 其實地檢署中有很多位置是由書記官來擔任的,今天要談的最常跟民眾第一線接觸的偵查書記官。書記官是檢察官最重要的幫手,檢察官和書記官一起組成一個股,負責維持這個股所有案件的運作。 民眾是直接到地檢署書面遞狀、口頭申告,或是去警局報案,案件送到地檢署以後,書記官要將每個案件的資料維護並整理成卷宗,以北檢而言,每天有3、5到10多件的不等的新案。 檢察官看過卷宗之後會批示,比如開庭、調資料、移附調解等等,此時書記官又需要拿著批示去寄發傳票或製作相關的文書;如果有開庭經驗的朋友就會知道,開庭時書記官會坐在檢察官身旁,負責繕打筆錄;如果有拘提、通緝到案需要臨要開庭的狀況,也是由書記官聯繫法警安排開庭;在民眾看不到的地方,像是警察調基地台位置、拘提被告、提訊在監在押的人、對被告做限制出境出海、吸毒的被告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這些程序,也都少不了書記官協助檢察官送件、跑流程。 到了案件可以終結、檢察官寫完書類時,也是由書記官製作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或簽呈,寄給相關的當事人,起訴的話要給被告跟法院,扣案物品也要移交,不起訴則要給告訴人和被告,當然也包含律師,而且並不是寄出文書後這個案件就終了,書記官還要整理寄件回證、確認再議期間、檢查有沒有要沒收或廢棄的扣案物、在前案紀錄表上登記結案時間、確定時間等。 除了以上這些文書工作之外,書記官也是開庭通知或函文上面的聯繫窗口,所以很多民眾接到通知,就會開始打電話,不管是請假、問案情、問流程,甚至單純抱怨、謾罵的,這些電話通通都是由書記官來接聽,但書記官其實常常因為開庭、送公文而不在位置上,而且書記官是不能回答任何關於案件內容或法律程序的諮詢問題,也不能擅自答應民眾、律師的請假,或答應做任何的傳喚證人、調資料等作為,所以建議大家,收到傳票以後,請務必仔細看上面的日期、時間和註記,如果確實有事必須請假,最好是檢附相關的證明、日後有空的時間,以請假狀的方式,讓檢察官決定是否改期,如果有想補充的資料,也盡量在開庭日期前先行提出。…

People in this episode

Guest: 劉宇倢

Topics covered

  • 司法流程
  • 書記官
  • 法律
  • 檢察官
  • 案件管理
  • 民眾疑問

Keywords

  • 書記官
  • 司法
  • 檢察官
  • 案件
  • 法律程序
  • 電話
  • 通知

Mentioned in this episode

Organizations: 臺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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