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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節目探討虛擬資產交易的法律風險及洗錢防制的相關問題。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 張靜薰主任檢察官 節目內容: 主題:交易虛擬資產前先等等!不是不能買,是不能亂買一不小心,你可能已經踩線投資還沒賺到,先變成洗錢共犯?你不能不知道的關鍵!合法只有 8 家,其他是風險還是陷阱?「我只是幫忙換幣」為什麼檢察官不這樣看?最近有一則新聞引起很多法律圈與金融圈的關注:台灣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虛擬資產業者,只剩下 8 家。很多人聽到這裡會想說:「啊我只是買個幣,又不是開交易所,跟我有什麼關係?」但我要先跟大家說一句很重要的話:現在詐騙案件裡,最常出現的角色之一,不是詐騙首腦,而是『自以為沒事的中間人』。如果某一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未經通過洗錢防制登記,我還可以用它買賣加密貨幣嗎?依洗錢防制法第6條規定,此一平臺即不能合法提供相關服務,若其仍經營,將面臨法律責任。且對消費者而言,非合規業者屬於「灰色或黑市交易」,若遇消費糾紛,甚至詐騙事件,將可能增加法律救濟之難度。法律上非常清楚:不行。未完成登記卻仍提供服務的業者,本身就已經違法;而使用這類平台的民眾,也會面臨三大風險:資金安全完全沒有保障、發生糾紛時,求助無門,最嚴重的是你可能被認定為「協助洗錢流程的一環」!「我只是幫朋友把台幣換成虛擬資產」也會有事嗎?會,而且這正是檢警近年最常看到、也最難防的風險行為之一。很多人會覺得:「我又沒騙人,只是幫忙跑個流程,怎麼會變成犯罪?」但在洗錢防制法的思維裡,犯罪不只看你是不是主謀,而是看你有沒有「讓不法資金更難被追查」。只要出現以下情況之一,就可能構成刑責:你知道這筆錢來源怪怪的,或你雖然沒明說知道,但依經驗判斷「應該知道」(例如金額異常、對方說不清來源、急著要你換幣),卻仍然幫忙換幣、轉帳、交付錢包,在法律上,就會被認定為「可得而知仍然協助」。為什麼刑責不輕?因為你的這個動作,剛好切斷了金流追查最重要的一環。詐騙款一旦被換成虛擬資產、再層層轉移,追查難度會瞬間倍增!所以法律不是在懲罰「幫忙」,而是在阻斷「洗錢鏈條」。自稱「個人幣商」現在還站得住腳嗎?幾乎已經站不住腳了,而且這正是新制上路要處理的核心問題。過去確實有人鑽漏洞說:「我只是個人對個人換幣,不是公司、不是平台。」但現在法律看的是**「你在做什麼行為」**,而不是你怎麼稱呼自己。只要出現這些行為,就高度接近「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持續幫不同人換幣、收新台幣、再轉虛擬資產、從中收取手續費或價差、有固定帳戶、錢包在運作,這已經不是單純的私人交易,而是具備服務性質。為什麼一定要登記?因為登記制的本質,是要你:做…
People in this episode
Guest: 張靜薰
Topics covered
- 虛擬資產
- 洗錢防制
- 法律風險
- 詐騙
- 交易平台
Keywords
- 虛擬資產
- 洗錢
- 法律
- 詐騙
- 交易平台
- 風險
Mentioned in this episode
Organizations: 臺北地檢署
Places: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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